种植草饲料税收优惠政策
摘要:
哪些饲料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饲料生产生产销售的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具体为:(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 哪些饲料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饲料生产生产销售的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具体为:(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根据现行的“单一散装饲料”增值税政策,餐饮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服务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用发票的,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等所得税是不免征的。饲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饲料除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以外,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均应由省一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饲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的各种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原料的复混肥。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农林牧副渔税收优惠政策
1、农林牧鱼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税额式减免,不属于税基式优惠。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有三种方式: 税额式减免:农林牧渔免税,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10万。海水养殖减半,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5万,征5万。
2、法律分析: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法律分析:农林牧渔业在征收增值税时,是免收增值税的。
4、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5、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涉农经营企业的房产、土地免税。
6、落实好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林牧渔业发展和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细,推动富民兴村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
饲料税收优惠政策
1、饲料生产生产销售的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具体为:(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
3、根据《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746号)的规定,经营销售饲料产品的流通企业,凡经营销售的饲料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同样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饲料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和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规定的“国内环节”包括国内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环节。因此,自2001年8月1日起,生产销售或批发零售符合条件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饲料行业流转税(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应该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生产企业征收率为6%;小规模批发零售企业征收率4%)。
法律分析: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和免税政策。现规定免税预期产品的范围如下:(1)单一散装饲料。
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